糕的,那就是熟人们也开始这么喊她,比如艾玛、卫兵团的贾斯丁、以及安妮,她现在寄信来,开头都是“亲爱的上蹿下跳的叶晚”。
“我要找个人烟稀少的街巷,把那个记者套着麻袋揍一顿。”叶晚对每一个愿意听她说话的人大声密谋道。
她还记得那个名叫卡尔的记者,脑袋秃得光滑,在酒馆的灯下散发锃光瓦亮的光芒,来找叶晚打听各种琪拉雅的事迹。
叶晚没有理他。
不过很快这位记者先生便遭了报应,他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泼了一大桶水,那水带着腥味,在他的秃头上沾了不少鱼鳞。
“一定是琪拉雅·邓肯干的!”他气急败坏的去找治安官告状,但是因为事情发生在小巷子里,没有人证、物证,再加上本人并没有受到什么实际损害,除了浑身的鱼腥味儿熏了三天,怎么抹肥皂也去不掉,别人见了他都绕道走。
因此整个事件不了了之。
而万众瞩目的琪拉雅在第二天扛着只与鸵鸟差不多大的魔物来了蜂蜜巷。
那只被她一刀割断喉咙的大鸟双爪朝天的仰躺在小酒馆门口,叶晚目瞪口呆,而有洁癖的桃乐丝几乎要当场晕厥。
尤安围着大鸟绕了一圈,很是老练的说:“C级魔物,鹰头雉,恐怕是在月光森林里捕捉到的。”
琪拉雅用手揉揉头发,把一头累赘长卷发往后拨,而后扛起那把80斤重的铁剑:“算你有点见识,我只是在大会前热热身、练练手而已,现在小姑娘,别像个柔弱的长发公主瑟瑟发抖,赶紧把这鸟处理了,我要吃肉。”
叶晚从厨房拿出最大的一把菜刀,她完全没有处理魔物的经验,好在热心的卡佳婆婆戴着老花镜来指导她:“当松鸡一样来处理就行,亲爱的,不要怕,鹰头雉成天在森林里奔跑,喝野山泉水,它的肉很鲜嫩美味。”
叶晚花了一下午才把这只大鸟处理好,琪拉雅很大方的把它拿出来给所有食客一起分享:“只要给我肉吃就行,其他不用还给我,这么重我也没办法拿走。”
就好像扛着这只巨鸟在街上轻松走着的人不是她。
叶晚决定做烧鸟串,她准备了葱肉串、鸡皮串、软骨串、鸡肉丸串、鸡胗串、鸡肝串,一半用酱汁腌渍,另一半盐烤。
这酱汁是叶雨的独门配方,选用熟透的大红苹果捣成果泥,跟酱油一起熬煮,再加甜洋葱丝儿、一点儿味淋、胡椒粉和肉桂粉,文火熬煮一个小时,最后还要再加两勺蜂蜜,给酱汁增稠、同时烤得时候也能在肉上形成一层焦香的薄脆。
叶晚把鸡肉串们放进光泽诱人的酱汁里浸泡,而后紧锣密鼓的在家门口支起了碳火架子,又指挥尤安烧热碳,装铁丝网。
由于琪拉雅从城外扛着巨大的魔物一路往蜂蜜巷走的行为过于招摇,一大批人都跟着她到了蜂蜜巷,想尝尝传说中鹰头雉的味道。
大家都知道这种鸟肉质鲜嫩美味,但是由于鹰头雉脾气暴躁,会用巨大且锋利的喙袭击人,而且跑得贼快,两只大长腿倒腾起来时速可达110-120公里。
于是吃到鹰头雉的肉变成一件很奢侈的事情,叶晚也毫不客气地把烧鸟串的价格提了一番。
即便价格高昂,在小酒馆门口排队的食客也排到了巷子外,尤安不仅要在外头维持秩序,还要拿着扑克牌给食客们发号,他很不高兴。
叶晚才不管他,她去跟桃乐丝、雷奥商量了一下,并求得他们的同意,开始在酒馆外头摆放桌椅和遮阳棚,人实在是多,酒馆都坐不下。
炭火很快把铁丝舔舐成猩红色,叶晚把几种烤串放上去烤,这些烤串在火上滋滋作响,这肉油脂丰厚,在高温的催发下油脂一滴滴落进碳里,燎出红色的火星子。
这些烧鸟浸透了酱汁,炭火在鸡肉上烘烤出一层焦脆的壳,散发着油润的光泽,酱汁的浓郁酱香包裹着鸡肉的肉香,很快弥漫了整个巷子。
叶晚还给每桌配上了免费的一盘生菜和去了壤的青椒,生菜夹着肉可以解腻;而鸡肉丸塞进微苦脆嫩的青椒里,就成了青椒酿肉,一口咬下去,既能吃到鸡肉丸的弹牙鲜嫩,又能吃到青椒的脆嫩,清爽也不腻。
这烤串很适合配啤酒,几乎每桌都点了生啤,有些食客则喜欢配饭吃,叶晚又紧急煮了一电饭煲的饭。
叶晚又去给琪拉雅加酒,因为琪拉雅,她这几天生意爆好,名声也打了出去。
琪拉雅对叶晚的手艺很满意,她最喜欢鸡皮串,鸡皮烤的酥脆,但是入口即化为醇厚的油脂,丰腴油脂在舌尖化开;鸡肝绵密软糯;鸡胗紧实爽脆;鸡肉丸里混了些马蹄碎,表皮酥脆内里鲜甜,每一种都很好吃。
叶晚给琪拉雅送上最后一拨烤串的时候,她已经喝了三大杯生啤了,正醉醺醺的靠在吧台上。
叶晚怕她喝太多酒对身体不好,帮她把啤酒杯拿走,被琪拉雅一把按住手。
叶晚只好安慰道:“别为那种小报难过,琪拉雅,所有人都只是在看热闹而已,没人会把那个故事当真的。”
琪拉雅红着脸打个酒嗝,而后一把摘下脸上的黑眼罩扔到桌上,叶晚猝不及防看到她另一只眼睛。
没有丑陋的疤痕、没有空洞可怖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