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时此刻,麦穗从内至外被一种油然而生的幸福包围,柔柔地说:“第一次给别人换鞋。”
李恒邀功似地问:“我可是大作家、音乐家,别的女人追我十条街都看不到我的影子,现在却蹲地上不愿起来,难得吧?”
麦穗忍俊不禁,面上无形中荡出一层魅惑至极的涟漪。这是书里写的一笑百媚生。
李恒脑袋忽地嗡嗡作响,随即被一股寂灭空灵取代,他一时忘记说话了,看痴了。
麦穗居高临下把他的表情尽收眼底,心里突然迸发出一股难以言喻的成就感和自豪感:这种表情,她只在他脸上看到过两回。
第一回,是他看宋妤的时候,发生在高一。
第二回,是他在钢琴房看诗禾的时候。
而其她女人,哪怕是精致无比的肖涵,哪怕是书香气质无敌的余老师,哪怕是俏丽三春的陈子衿,都没在他脸上有过这般待遇。
而现在,她竟然看到了。
原以为,她有生之年都不会再看到第三回。
却没想到第三回来得如此之快。
更没想到第三回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这让她一时有种想哭的冲动,高兴地。
彼此凝望着,凝望着,两人像被某种东西牵引一样,慢慢靠近,最后难舍难分地吻在了一起。
3分钟…
5分钟…
10分钟过去…
直到快要窒息时,麦穗才从他嘴里抽离开来,微微昂首喘息粗气,温柔地凝视他。
李恒搂着她腰腹,低头问:“喜欢不?”
麦穗羞涩地笑,避开他赤果果的视线,把头枕在他左肩膀,双手环抱住他的腰腹,安心地依靠在他怀里。
李恒嗅着她的发香,把刚才的话重复一遍:“再过半个月我就离开沪市,去川省采风。”
采风,意味着新小说的诞生。
麦穗由衷地替他感到欣喜:“好,在外注意安全。”
“我知道,我会注意的。”李恒伸手抚摸她的脸蛋:“那这个家就交给你了。”
这是一种沉甸甸的嘱托。
这是这一种信任。
两人心知肚明,其中的内含更是意义非凡。
最终,内心挣扎一番的麦穗沉浸在这份爱情中不可自拔,细声细气应允下来。
ps:已更13600字。
先更后改。大佬们想看的应该在明天,我明天尽量多写一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