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贤深吸一口气,说道:“刑部定罪有失偏颇,但程序上是没问题的。”
程序程序。
我大明朝到如今二百五十年有余,便是再完美的制度,再好的程序,也给这些人渗透完了。
莫说是区区一个刑部定罪,便是大行皇帝吃了红丸暴毙,这些人,该是官还是官,该吃拿卡要,照样吃拿卡要。
大明朝的官场,已经是烂到了根子里面了。
“魏忠贤,朕之前让你调查的人,查出点什么没有?”
彻查贪腐,重掌大权,是朱由校早就计划的。
现如今事情的发展,也没有超出朱由校的预料。
“陛下,二十一人俱已查清。”
魏忠贤知晓自己的机会来了,当即从胸口内袋中拿出一个册子,弯腰递到御前。
朱由校细细看着里面的内容。
好家伙。
跟刑部递上来的案子,简直就像是完全不一样的两个案件一般。
就譬如周朝瑞的案子,刑部议罪,议的是家人代收,坐赃致罪,一贯不到。
且周朝瑞自首退赃,按照《问刑条例》规定:“官吏受财,自首尽还官主者,减罪二等,免追夺除名。”
贪污一贯,原本就是刑罚最轻的,仅笞二十,又减罪二等,免追夺除名,意思是罚都不用罚了。
当然...
这个时候有人会有疑问。
我大明朝严惩贪腐,只要是有贪腐,不管是什么情况,不管数额多少,都是罢官的,怎么到了周朝瑞这里,就屁事没有了呢?
问题很简单,时代变了。
洪武朝的时候,《大明律》与《大诰》并行,律法严苛,官员受贿 1贯即处死刑并罢官抄家,如空印案、郭桓案株连数万人。
从永乐时期开始,便不再用重典。
到了弘治时期《问刑条例》出现后,律法进一步宽松。
万历朝后,官僚体系腐败,受贿罢免制度形同虚设,如首辅张居正虽改革严厉,但其亲信受贿仍被包庇。
虽有法律,但实际执行严重偏离法律,形成“法网虽密,权贵可逃”的悖论。
而魏忠贤的调查中,周朝瑞虽然也是坐赃致罪,但金额却不是一贯不到,而是足有三千两。
按照大明律法,便是周朝瑞自首退赃,也是要罢官,受三年徒刑。
毕竟,到了杖四十以上的罪行,《问刑条例》中的免罢职的律法就失效了。
而魏忠贤给的表册里面,还有人贪污枉法万两之多,按照大明律,那是要杀头抄家的。
朱由校简单的算了算,这些官员合计要退赃的数目,竟有数万两之多。
“这些罪状,可有证据?”
魏忠贤是什么货色,朱由校还是知道的。
罗织罪名,是他最擅长的事情。
但朱由校可不想落下什么口实,也不想冤枉一个臣子。
魏忠贤当即重重点头。
“陛下放心,都有证人,证物,似周朝瑞贪腐的三千两,乃是鲁商所献,证人已经被拿下了,具体过程,他一一供认不讳,其余人等,皆如此。陛下若是不信,可以问问英国公与骆都指挥使。”
张维贤颔首点头,说道:“这一点,臣可以为魏公公作证。”
骆思恭亦是在一边附和道:“此事没有任何虚假,无罪就是无罪,有罪就是有罪。”
朱由校点了点头。
其实,有没有罪,朱由校早就清楚了。
毕竟魏朝一直在跟进此事。
但知晓与不问,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既是证据确凿,便命锦衣卫,将这些罪证确凿的犯官抓拿了,即刻前去办理!还有刑部的人,让他们不必去查了,让都察院去查查他们的渎职之罪!”
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
这大明朝的顽疾,他朱由校倒是要碰上一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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